吴文元
在新民晚报上读到这样一则报道:四川合江县委、县政府和条线职能部门主要领导,纷纷走向街头当起“更夫”,并向全县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发出“我为居民巡一夜”的倡议。其主要任务是,预防街面和社区的违法犯罪;现场调解民间纠纷;检查单位、楼院值班情况。这一活动开展以来,无一领导脱岗。
为官一任,就必须保一方平安,这是义不容辞的责任。笔者认为,“我为居民巡一夜”的做法是值得提倡的。其实,这一做法是我们的老传统。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,县领导是经常下去巡夜的。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,许多人把这一传统给淡忘了。而许多治安事件往往发生在晚上,领导干部参加巡夜,既是一种榜样作用,也是一种威慑作用,使许多犯罪事件可以扼制在萌芽状态。从平等的角度上来说,许多年事已高的老人都套上“红袖章”义务巡夜,为保一方平安作贡献,领导干部更应该尽这份责任。更何况,领导干部参加巡夜是另一种形式的调查研究,直接深入到老百姓中间,发现问题,了解问题,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。
现在有许多领导干部是“裤子一蹬,忙到息灯”,牢记人民公仆的使命,不敢懈怠。应当承认,有责任感的干部确实是很忙的。但也毋庸讳言,有一些领导干部成天疲于奔命的,往往是各种各样的应酬,有时一个晚上要赶好几个场子吃饭,讲好几次话,更有一些领导干部晚上喜欢到歌舞厅,或桑拿浴室去潇洒一回,有个别领导干部甚至“娱”入歧途。如果他们也能想到“我为居民巡一夜”,那该有多好啊!
(新民晚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