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公安局下月起取消《机动车登记表(副)》

2008-03-25 08:35:16 来源: 文汇报(上海) 网友评论 0 进入上海论坛

  作者:周凯;王宝来 来源:文汇报

  本报讯(通讯员周凯记者王宝来)《机动车登记申请表(副)》从于4月1日起取消,这是上海市公安局今年初围绕“让群众少跑一趟路、少排一次队、少等一分钟”的主题,推出了十项便民利民新措施之一。

  取消《机动车登记申请表(副)》后,市民办理各项机动车业务无需再提供《上海市机动车登记申请表(副)》。如需申请变更管辖区域的,可以直接到转入地交警支(大)队或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浦东考验场申请办理变更手续,无需再到转出方交警支(大)队车宣窗口加盖监理章确认;需要查询管辖区域或安全技术检验等信息的,可到《机动车行驶证》上记载的住所地交警支(大)队或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查询;也可登录市政府门户网站“百件实事网上办”栏目(http://sh.gov.cn/shanghai/node2314/nodel8223/node18256/index.html),在“机动车”选项中点击“机动车数据简项查询”。查询方式是在“机动车服务”中选择“号牌种类”,输入“号牌号码”,点击“搜索”,即可获取相关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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