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维护公共电力设施安全

2008-04-24 15:09:41 来源: 新民晚报(上海) 网友评论 0 进入上海论坛

  9:00上午首发

  电力设施的安全事关千家万户,事关城市正常运转。然而近年来,因异物碰线、车辆撞杆、不规范施工等造成的“过失损害”,以及破坏、盗窃造成的电力设施故意损害,呈上升趋势。

  1“过失损害”种种

  一辆机械吊车靠近电网线路安全保护区作业,监护人员上前劝阻,吊车司机说,别耽误我干活,出了事,老板会赔。28分钟后,一阵大风吹过,吊车吊臂摆动。扭转碰到电线,线路跳闸停电。电力部门的统计表明,本市电力线路总长13万余公里,预计今年高峰时段最高用电负荷缺口将达50万-80万千瓦。电力系统长期满负荷运转,庞大又脆弱,类似上抢进度的“28分钟强行作业”,就足以让电网局部瘫痪。目前,上海电网还不具备抵御多重故障的能力,如果发生类似美国、加拿大的停电事故,后果不堪设想。

  2004年8月,龙卷风将电网线路“保护走廊”下倒塌的彩钢板卷到导线上,造成黄渡站送往市中心6回220KV线路中的5回线路先后多次跳闸,静安、长宁、普陀三区受大面积停电威胁。

  大量的塑料大棚、垃圾堆场、彩钢板厂房,都是电网线路“保护走廊”上常出现的违章建筑。它们为何纷纷进驻“保护走廊”?在浦东新区北蔡镇五星村,一处“保护走廊”内,堆满了建筑材料,外来人员在从事经营活动。“这已是村里经济来源的一部分。”知情人这样说。

  2市人大审议法规草案讨论“谁来执法”

  2005-2007年,本市发生的10千伏及以上损害事故,占电力事故总量的72.28%,直接经济损失1349万元。仅2007年,发生对220千伏以上公用电网安全造成影响、可能引起大面积停电的事故10起。每一种“过失损害”的背后,都少不了利益驱动。今天上午,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审议《上海市保护电力设施和维护用电秩序规定(草案)》,立法如何平衡利益,减少电网所受“过失损害”?

  面对利益驱动的“过失损害”,一种立法思路是:行政处罚,罚款最高上限达10万元。但是,谁来执法?立法专家认为,保护电力设施,维护用电秩序,点多线长面广,单靠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执法,恐怕难以胜任;法规草案应当明确被授权的执法机构。

  3破坏、盗窃电力设施案近年大幅上升

  而上海电力公司今天提供的数据显示,本市破坏、盗窃电力设施案呈大幅上升趋势,年发案数由原来的几百起上升到近年的数千起,去年为9816起,抓获犯罪嫌疑人552名。因破坏、盗窃电力设施引发的事故难以估计,给城市电网的安全运行带来极大隐患。在部分区域,此类案件造成的停电,已占到抢修总量的70%以上。此外,一些案件中,由于中心线被剪造成区域电压升高,造成市民家中的电器烧毁,去年内仅浦东地区就发生了63起类似事件。

  据了解,目前本市尽管采取了变电站安装技防报警装置、在变压器和输电铁塔上普遍采用防盗螺栓和电焊处理等防范措施,但一些不法分子仍将破坏、盗窃电力设施视为“发财之道”,不惜以生命作为赌注。仅前年、去年就有27人在破坏、盗窃电力设施过程中触电死亡。

  4犯罪成本很低

  近年钢材等有色金属价格不断上扬、原材料供应较为紧张和废品收购管理中存在不小漏洞,而现行的法律对破坏、盗窃电力设施案件在证据采集、定性、量刑等方面的操作性不强,使得破坏、盗窃电力设施成了一个“低成本而收益不少”的犯罪行为。

  法律专家表示,盗窃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由刑法来调整,地方法规制定处罚标准不能超越国家的法律。然而,盗窃电力设施的案值一般都不高,根据现行法律法规,难以严惩。

  5鼓励市民举报

  电力公司希望市民群众积极举报,发现有人破坏、盗窃电力设施,可直接拨打110报警,或者拨打上电热线95598。电力公司制订了奖励制度,对于举报破坏、盗窃电力设施犯罪团伙、犯罪人信息的,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,每次给予200~2000元奖励;对于将破坏、盗窃电力设施犯罪嫌疑人扭送公安机关的,每扭获一名给予500元奖励。

  本报记者姚丽萍张欣平通讯员王长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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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新民晚报) neteas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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