车已报废4年 近又连“吃”罚单

2008-06-27 16:06:32 来源: 新民晚报(上海) 网友评论 0 进入上海论坛

  4年多前,姜先生的车报废,牌照也注销了。没想到,最近他又收到一张该车“闯祸”的违法单,时间显示是上个月。上网一查,这2年来居然共有8次违法。已经“消失”的车子怎么又现身马路?背了黑锅的姜先生越想越坐不住了。

  4年多前车已报废

  2001年,小姜在二手车市买了一辆金杯面包车。使用两年后,2003年12月,该车报废,牌照号也申请注销了。谁知,前几天,他居然收到一张“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”,表明该车在2008年5月20日因超速被电子监控记录,处以100元罚款。姜先生蒙了,“车子报废已4年多,是不是搞错了?”车辆报废时,车是被收掉的,自己怎么可能还驾着它上路?

  他向车辆管理所反映,工作人员查证,该车牌号确已注销。他们为姜开具了一份机动车基本信息详细单,上面注明了注销日期,并盖章确认。

  查到今年违法记录

  记者登录上海交通安全信息网,输入姜先生已报废的车牌号,共查到8条违法记录,最早一条是2007年4月,今年共4条。根据违法记录,该车主要在闵行地区活动,违法内容多是违反规定停放、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,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,妨碍其他车辆、行人通行的。

  姜先生担心,最近他的驾驶证要审证了,“这8条违法记录都是在我名下,会不会导致审证通不过?”他还忧虑,是否还有他一时想不到的影响,会令他“名誉”受损。“另外,就算有人克隆我的车辆,但车既已报废,车辆管理单位早就应锁住了有关数据,怎能还向我寄出处罚通知书呢?”

  不会影响车主审证

  记者从市交警总队了解到,本来应该“消失”的车辆还跑在马路上,且多次违法,极有可能那是一辆克隆车。

  警方解释,在正常情况下,违法记录只针对车辆起约束作用,如验车和为车辆购买保险,姜先生无需担心驾驶证审证遇阻。警方建议,姜先生可持有关证据到所属区交警大队报案。警方会在该车信息中注明“嫌疑”,然后加强监控。

  本报记者陈浩

(新民晚报) neteas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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