针对日前媒体上刊登的《上海交大副教授被指剽窃举报人被校方终止聘用》的报道,昨天下午,上海交通大学发表公开声明,称报道中的举报人杨军被解除聘用与他举报教授抄袭事件并无关联。
根据媒体报道,上海交通大学材料学院焊接所的杨军自从2005年发现同事薛小怀论文涉嫌剽窃、一稿多投,未经自己同意就引用自己的研究成果,并且把自己的名字署名为第二作者以后,一直向上海交大材料学院焊接所、上海交大材料学院、上海交大信访办公室、上海交大学术道德委员会等部门,数十次反映、举报,但都没有得到满意的回复。而且杨军和薛小怀同时参加副教授职称评审,薛小怀被评上,他却因为“名额有限”被退回。今年4月28日,杨军同时收到了上海交大人事处的“聘用合同终止告知书”和材料学院“关于人事聘用关系到期的通知”。人事处的“告知书”中明确,杨军与学校的人事聘用关系于2008年5月31日到期;而材料学院的“通知”中则表示“研究所经慎重考虑,决定不与您续签聘用合同。学院经向下属其他部门了解,现在无合适聘用岗位”。
为此杨军向有关媒体进行了投诉。在昨天上海交通大学的公开声明中,学校称,已于2006年10月根据杨军的举报材料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,对薛小怀的学术问题进行了调查,形成了专门的调查报告,并且作出了相应的处理。而杨军关于薛小怀的诉讼案也经过徐汇区法院的公开审理,并作出了判决。学校特别指出,杨军被学校终止聘用与举报事宜毫无联系。(解放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