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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提示:嫌犯张方在南京路搭识马来西亚籍的黄先生,并将其带到“金玫瑰”娱乐总汇。黄先生当天实际消费额为450元,而张方等人却向其敲诈1.8万元,实际到手6300元。
嫌犯张方在南京路搭识马来西亚籍的黄先生,并将其带到“金玫瑰”娱乐总汇。黄先生当天实际消费额为450元,而张方等人却向其敲诈1.8万元,实际到手6300元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经过严格审查,在仔细核对相关证据后,近日以敲诈勒索罪对张方批准逮捕。
4月29日20时许,黄先生正在本市南京西路处游玩。这时,一名自称导游的中年男子走了过来,问黄先生要不要喝酒。黄正好没事,就随该“导游”进入“金玫瑰”。黄先生进入包房后,点了一瓶青岛啤酒,一瓶矿泉水和几片西瓜。半小时后,黄先生决定离开,便支付给了300元人民币。过了几分钟,几名男子对黄先生说:“你刚才消费了1.8万元。”并威胁黄先生不许离开。黄先生被迫支付了6000元人民币。事后,黄先生向公安机关报案。(文汇报)